【西安招商】西安征集“一带一路”专项资金助力开放合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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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地区:陕西-西安
发布日期:2025年07月22日
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,推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“一带一路”建设,西安市发改委联合市财政局启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。此次征集聚焦国际合作园区建设、企业对外合作及人文交流三大领域,通过奖励补助方式重点支持优质项目,强化招商引资实效,促进西安深度融入“一带一路"建设格局。
一、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三大领域
根据申报指南,本次专项资金主要面向三类项目:一是"走出去、引进来"国际合作园区项目,包括境外经贸合作区、国际产业园区建设及运营;二是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、跨境贸易、基础设施建设等对外合作项目;三是文化、教育、旅游等领域的国际人文交流活动。申报主体需为在西安市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,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。
二、资金使用突出精准激励原则
专项资金采取"集中力量办大事"的分配思路,明确要求避免资金分散使用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,将按照实际投资额或项目成效给予梯度奖励,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。特别鼓励具有示范效应的项目,如能带动西安优势产业"抱团出海"、促进国际创新资源引进、形成可持续合作模式的项目将获优先支持。西安市财政局将建立动态绩效评估机制,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。
三、申报实施分级审核管理机制
项目申报实行市区两级联动审核。各区县及开发区发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属地项目的材料初审,重点核查项目真实性、申报条件符合性及实施可行性;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市属单位项目的初审工作。通过初审的项目需由审核单位出具推荐意见,并附专家论证报告。所有申报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西安市发改委外资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审核过程中严禁任何形式的违规操作,违者将取消申报资格。
四、政策衔接形成综合支持体系
此次专项资金与西安市既有对外开放政策形成协同效应。申报单位可同时享受陕西省"一带一路"专项贷款贴息、国际物流补贴等配套政策。西安市发改委将建立项目储备库,对入库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发改委"一带一路"重大项目库。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,还将采取"一事一议"方式给予特殊支持。通过政策组合拳,切实降低企业参与国际合作的制度性成本。
五、强化监管保障资金使用效益
西安市明确要求各区县财政部门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台账,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。项目单位须每季度提交进展报告,竣工项目需在3个月内提交绩效自评报告。西安市审计局将开展专项审计,对虚报冒领、截留挪用等行为依法追责。同时建立项目退出机制,对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或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项目,将视情况追回已拨付资金。通过闭环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