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陕西招商】陕西拟立法规范学前教育资源配置 新建居民区配套幼儿园有新规
所属地区:陕西
发布日期:2025年07月17日
2024年,陕西省就《陕西省学前教育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,拟通过立法明确学前教育资源规划建设要求,其中新建居民区配套幼儿园等规定引发关注。此举旨在优化教育公共服务供给,提升民生保障能力,为区域招商引资营造更优环境。
一、条例出台的背景与总体导向
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起点,也是重要的社会公共服务。近年来,陕西省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,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稳步提升,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逐步提高,但城乡之间、区域之间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依然存在,部分新建城区、人口导入区学前教育资源配套滞后于居民需求。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,陕西省启动《陕西省学前教育条例》修订工作,通过立法手段强化政府主导责任,明确资源配置标准,推动学前教育从“幼有所育”向“幼有优育”迈进。
二、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的具体规范
条例从不同层面明确了学前教育机构的规划建设要求。在乡镇和街道层面,拟要求每个镇、街道办事处至少建设一所公办学前教育机构,强化公办资源的兜底保障作用,优先满足农村地区、城镇薄弱区域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。在社区层面,规定每个社区应当至少建设一所学前教育机构,鼓励通过公办、公办性质、普惠性民办等多种形式举办,方便居民就近接送。针对城市发展中的新情况,条例对新建居民区配套作出刚性规定:城市城区和县城城区新建1500户以上居民或连片居民区,应当规划配套6个班以上的学前教育机构,且配套建设的学前教育机构需与居民区同步规划、同步建设、同步验收、同步交付使用,确保教育资源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。
三、政策实施对民生与城市发展的意义
此次条例拟规定的配套建设要求,将有效缓解新建居民区“入园难”问题。以往部分新建城区因学前教育机构配套不足,导致适龄幼儿需跨区域入园,增加家庭接送负担。通过立法明确配套标准,可从源头上避免教育资源“滞后性”问题。同时,公办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增加,有助于降低家庭育儿成本,缓解“入园贵”压力,促进教育公平。从城市发展角度看,完善的学前教育配套是提升城市宜居性的重要指标,能够增强区域吸引力,更好服务人口集聚和经济社会发展,为招商引资和人才引育创造良好环境。
四、保障措施与下一步推进方向
为确保条例规定落地见效,陕西省将强化规划衔接,把学前教育机构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居住区规划,明确相关部门在规划、建设、验收等环节的职责。在建设监管方面,拟要求配套学前教育机构未按规定建设或验收不合格的,居民区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。同时,鼓励各地通过盘活闲置公共资源、改扩建现有园舍等方式增加学位供给,政府将加大财政投入,支持学前教育机构标准化建设。目前,《陕西省学前教育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正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,社会各界可通过指定渠道提出意见建议,相关部门将结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内容,后续将按立法程序推进,推动学前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