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陕西招商】陕西激励县域高质量发展 前十县市各获500万元奖励
所属地区:陕西
发布日期:2025年07月11日
为深入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,陕西省通过强化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,激发各县市提升城市建设水平。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财政厅联合印发《陕西省县城建设考核评价办法(试行)》,明确对年度考核排名前十的县市给予每县500万元奖励,并在老旧小区改造、园林城市创建等领域提供政策倾斜。此举旨在通过招商引资和资源优化配置,全面提升县城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能力,促进区域协调发展。
一、政策背景与考核体系
陕西省为落实国家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部署,结合本省县域发展实际,制定了《陕西省县城建设考核评价办法(试行)》。该办法围绕组织保障、规划设计、基础设施、绿色建筑等7大类46项指标,对全省县市建设情况进行量化评分。考核结果不仅作为评优依据,还将直接影响省级财政支持力度,形成“以评促建”的激励机制。
二、奖励机制与资金用途
根据考核办法,排名前十的县市将获得500万元财政奖励,资金需专项用于县城基础设施补短板、公共服务提升等领域。例如,西安市周至县、宝鸡市凤翔区等曾因在生态建设、民生工程等方面表现突出而获评先进县,相关资金有效推动了当地道路改造、污水处理等项目落地。此外,排名前二十的县市还可优先申报省级专项资金,进一步强化政策叠加效应。
三、政策倾斜与区域协同
除直接资金奖励外,陕西省对考核优秀的县市在老旧小区改造、园林城市创建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。例如,咸阳市三原县依托政策优势,成功申报省级园林城市,并获配套资金用于公园绿地建设。此类措施不仅提升了县城宜居度,还通过区域协同带动了周边城镇发展,形成“以城带乡”的良性循环。
四、实施成效与未来方向
政策实施以来,陕西省各县市在市政设施、环境治理等领域取得显著进展。以榆林市神木市为例,其通过考核优化了城市管理机制,群众满意度提升12%。下一步,陕西省计划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绩效挂钩,并探索跨区域联合考评,进一步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。